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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配债是什么 徐工机械: “23徐工01”2024年付息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9-04 20:54    点击次数:164

股票配债是什么 徐工机械: “23徐工01”2024年付息公告

周希汉话还没说完,徐向前元帅便拨通了李作鹏的电话,言辞激烈地对他说:“立刻把人给我撤走,周希汉家里的一根草也不许动!”很快,周希汉的408楼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,这一次徐向前元帅又将周希汉从危难之中解救了出来。

1965年9月23日,毛主席找来彭德怀,告诉他这是党的决定,自己是非常支持他去的。

证券代码:000425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徐工机械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29 债券代码:148422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3徐工01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“23 徐工 01”2024 年付息公告 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   特别提示:    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品种一)(债券简称“23徐工01”,债 券代码“148422”)将于2024年8月12日支付2023年8月11日至2024 年8月10日期间的利息2.93元(含税)/张。 税)。    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“发行 人”)于 2023 年 8 月 11 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 2023 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品种一) (以下简称“23 徐工 01”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“本期债券”)将于 2024 年 8 月 12 日 支付自 2023 年 8 月 11 日至 2024 年 8 月 10 日期间的利息。根据 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 2023 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募集说明书》和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 1 - 份有限公司 2023 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》有关条款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:     一、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(品种一)。 一次,到期一次还本,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。 度的付息日(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 交易日)。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 办理,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由发行人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 - 2 - 以说明。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 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;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。 综合评定,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 AAA。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。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)。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。    二、本次付息方案    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 2.93%。每手(面值人民币 1,000 元) 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 29.30 元(含税)。扣税后个人、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 1,000 元派发利息 23.44 元;非居民 企业(包含 QFII、RQFII)债券投资者实际每 1,000 元派发利息    三、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、除息日及付息日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 3 -     四、付息对象     本次付息对象为:截止 2024 年 8 月 9 日(该日期为债权登 记日)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。     五、付息办法 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。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,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。     六、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规定,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 20%。根 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》(国税函[2003]612 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,就地入库。 - 4 -   根据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税 2021[34]号)等规定,自 2021 年 11 月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。因此,对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。   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。   七、咨询联系方式   办公地址: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篮山路 26 号   联系人:苗洋威   联系电话:0516-87565620   传真:0516-87565610   邮政编码:221004   地址: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 128 号前海 深港基金小镇 B7 栋 401   联系人:王军、王睿琦   联系电话:021-38966558   传真:/   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 66 号 4 号楼   联系人:宋志清、闻贡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 5 - 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021-68822023     传真:/     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 8 号卓越时代广场(二 期)北座     联系人:周伟帆、万辰星 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010-60836978     传真:010-60833504     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 111 号     联系人:刘威、刘倩 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010-57783093     传真:/     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 95 号     联系人:王琪、李文博 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021-68826021     传真:021-68826800     地址: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 5 号     联系人:盛伟、周洋 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0516-82022912     传真:0516-82022990 - 6 -    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 2012 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 22-28 楼    联系电话:0755-21899999    传真:0755-21899000    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 7 -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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